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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联简介
华宁县于1953年4月成立, 1956年华宁县工商业联合会工作自行停止了活动,其组织自然消失。1995年11月7日恢复华宁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2003年4月,根据华复字(2003)13号文件关于成立华宁县工商联党组的请示的批复,成立工商联党组。华宁县工商联第五届执行委员会于2012年3月选举产生,设执委29人,现有在职在编人员5人,主席(会长)由县政协副主席担任,党组书记由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担任,有专职副主席(副会长)一人,企业兼职副主席3人,副会长5人。
二、 领导队伍
张平 华宁县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
束勇 华宁县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
梁云伟 华宁县工商联副主席、秘书长
张坤 华宁县工商联党组成员
三、领导分工
张 平 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商会)主席(会长),主持县工商联(商会)全面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和向上争取资金工作。
束 勇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主席(副会长),主持工商联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非公党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工作,分管会员工作。
张 坤 县工商联党组成员,负责党组日常工作。
梁云伟 县工商联副主席(副会长、秘书长)、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负责参政议政、宣传调研、文秘、联系村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贷免扶补”、“两个10万元”微企培育、光彩事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社管综治、普法、信访工作,对应市工商联经济科工作。
四、内设机构
设有办公室工作岗位、会员工作岗位、经济服务工作岗位
五、执委情况
华宁县工商联第五届执行委员会设华宁县工商联第五届执行委员会设执委29人,其中:非公经济人士17人,执委设置健全。
六、行业商会基本情况
华宁县共有县级各类行业商会8个,分别是柑桔商会、医药商会、食品加工商会、餐饮商会、汽车运输商会、煤炭商会、砖瓦商会、农资商会,主要分布于宁州街道和盘溪镇。所建商会均未建立党组织。在8个行业商会中,柑桔商会、食品加工行业商会和餐饮行业商会是经过县民政局登记注册,其余商会由工商联批复成立,未登记注册的商会不便于办理银行开户、证照等手续。
七、入会指南
为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引导、帮助新社会组织(企业)、非公经济人士加入工商联(商会)组织,发展壮大工商联(商会)组织规模,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华宁县工商联(商会)会员入会指南。
(一)商会会员
1、商会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2、凡在华宁县内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团体(行业商会、协会等)、个体工商户,自愿申请参加工商联(商会)组织的,经批准后方可成为县工商联(商会)企业会员、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3、经本人申请、工商联(商会)批准入会的会员,同时也是玉溪市、云南省和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商会)的会员;
(二)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承认《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遵守商会规章制度;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4、做到按章纳税款;
5、积极发展企业,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行业中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本会会员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向本会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
(三)参加本会的活动;
(四)享受本会提供的服务;
(五)请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本会会员有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关心支持本会工作;
(五)接受本会监督;
(六)办理本会委托的事项。
(四)入会程序
1、凡申请入会的企业、团体、个人,按要求填写《会
员入会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本企业、团体、个人的基本情况。
2、工商联(商会)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企业、团体、个人提供的资料、信息保密工作,不得将会员信息外传、泄露。
3、向县工商联(商会)提交入会申请的新会员,经县工商联(商会)会长会议或执委会会议审查通过即可成为县工商联(商会)会员。
4、县工商联(商会)向新会员发给《会员证》。
(五)会员退会及取消会籍的情况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作自动退会或取消会籍:
1、违反《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不遵守商会规章制度的;
2、连续一年无故不参加商会组织活动的;
3、不履行会员义务的;
4、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
5、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歇业、倒闭、失去联系的;
6、未按时、按规定交纳会费的;
7、会员自愿提出退会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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